您与前妻已经离婚了,您可以要求对方迁出户口,对方不同意的,您可以携带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手续,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之后您再婚的,可以把您爱人的户口迁入。但是,如果您是迁入农村户口的,应先到您所在的村委会询问是否同意迁入,村委会同意的,您才能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理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可参照上述规定,到公安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