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提出离婚与被动离婚没有任何区别。很多人误以为:谁先提出离婚,谁就要给另一方赔偿。这是没有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的原则包括“离婚自由”。所以,离婚是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只要因为感情破裂,而不存在婚姻过错的,不给另一方赔偿。《婚姻法》规定离婚时的赔偿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关于财产的分割,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规定的财产分割原则和相关救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