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北京户口
(一)入户条件:
1、和北京人结婚满10年,年龄满45周岁。
2、和北京人结婚,配偶单位可以解决两地分居问题。
3、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要求的。
4、硕士以上学历,被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录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
5、父母一方为北京户口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满18周岁的二胎子女。
6、连续3年担任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北京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职工中的北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的。
7、本人直接被北京的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国家机关等能解决落户问题的单位录用。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