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扣员工工资或降低待遇:
1、员工自身过错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扣除员工工资以赔偿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企业可以降低其待遇。
按照规定,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但是企业可根据内部实行的规章制度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企业可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明确员工违纪的具体行为。如几次旷工、迟到或因过失造成企业损失达到多少数额即视为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如员工违纪不同程度相应减少多少绩效奖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