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小孩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小孩的个人意见外,搜罗相关有利的证据能够最大可能争夺到小孩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多少个方面:
一、两方基本要求的取证对两方的基本要求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寓居要求、文化程度、性子修养等,通过对两方的基本要求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两方的基本要求,如薪水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无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夺小孩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两方爸妈基本要求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小孩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爸妈。因此,小孩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久带小孩的爸妈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小孩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小孩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小孩抚养问题的处置原则,是不影响小孩的健康成长。如果两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小孩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小孩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小孩的意见相当重要。通常,法院在处置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岁以上小孩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经过中,做好小孩的思想工作,使小孩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岁以上的小孩通常比我俩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导致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小孩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能算对其的补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