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交通肇事致脸上留下疤痕的,有权向职责人索要医疗费等物质损害赔偿。
2、如果留下疤痕影响容貌的,除要求给付上述物质损失外,还能够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赔偿。
3、但是,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在提起物质损害赔偿时一并提议,且只能在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提议,不能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议。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到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经过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丧命或者丧失做法本领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