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只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拆迁安置房交易行情还不错。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
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第
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第
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