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京人员想在北京落户需先要同时满足《在京联系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等4个条件,然后通过具体指标进行积分。
1、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3、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4、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5、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