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及复印件。购房者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条件:重庆大学毕业生(含市外)。直系亲属投靠(子女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子女、结婚户口投靠等)。买房落户。居住证满足条件入户。务工经商人员入户。市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本市远郊31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后就近就地农转城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根据相关规定,因为买房要将户口迁入重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权证》。人均面积不得底于30平方米。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实际居住证明。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