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怎么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不得申请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