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后,相关的劳动关系均应适用本法。确立劳动关系后即使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在劳动合同法中均有相关的保障性条款作发生限定。如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人两方当事人能够订立表面协议。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2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这些限定都对劳动者的权益作了保障,用人单位未执行的将被劳动部门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