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法定的羁押场所,这是两者的共同点。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设立的法律依据、羁押对象、羁押期限的不同。
1、拘留所是根据治安管理法规设置的羁押场所,羁押的对象有二种,第一种是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而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第二种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中因违反法庭纪律而被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五天,合并执行的,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天。
2、看守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设置的羁押场所,羁押的对象是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现行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对尚未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七天,有法定事由的,可以延长到三十七天。对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没有变更强制措施,羁押期限是刑事诉讼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