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股东借款仅指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为;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为,这里的多种形式,既包括上述四种形式,又不应仅仅局限于上述四种形式。本文中的股东借款主要采用的是广义的概念。股东借款的种类则表现为多种多样,根据律师日常接触到的情况来看,主要由股东自己借款、股东通过家庭成员借款、股东通过关联企业或他人借款、股东领取备用金、股东预领材料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