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宏观】穿透规范商业银行等银监系公司股权—银监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简评
2018-01-08 08:04
鲁政委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何帆兴业研究分析师
1月5日,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股权管理、股东关联交易及授信集中度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
《暂行办法》贯彻穿透原则,要求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统一主体进行监管,并要求明晰商业银行股权结构。
进一步强化关联交易管理,设定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等的授信上限,防止主要股东利益输送。
规范主要股东设定行为,明确“规定动作”和“负面清单”。
《暂行办法》不仅适用于商业银行,同样适用于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1月5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所有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具体参见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股权结构、股东资质和行为进行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运用穿透监管原则明晰股权结构,二是进一步严格股东及相关人员关联授信和关联交易管理,三是明确主要股东行为规范,四是重申了入股商业银行的数量限制。此前《暂行办法》曾于去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相比与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整体结构与相关规范并无较大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