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购房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是当然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证只有男方的名字,你也拥有其中一半的产权。
2、你的担心可以理解,不妨跟男方沟通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将你的名字增加到房产证上,使之从形式上更加明晰。
3、产权证夫妻加名不收税。
4、由于你们各拥有房子的一半产权,因此,即使男方立下遗嘱将房子由儿子继承,其儿子可以继承的也只能是男方自己的一半产权。
5、可以尝试着与男方及其儿子沟通后约定,如果男方儿子愿意为你养老送终,则属于你的一半产权可以由他继承。
6、为消除男方及其儿子的顾虑,可考虑到公证处做一个附加条件的遗嘱公证,即只有在男方儿子履行了赡养你并养老送终的前提下,房子才可以由男方儿子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