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未装修入住是需要交物业费的。法律依据如下:
1、《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做法,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做法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2、根据《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限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在交房后业主就必须交纳这笔花费。
3、《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纷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限定,物业服务公司已经按照合同商定以及相关限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借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特殊情况下,因为分别地区物业管理的限定分别,物业费交纳的花费分别,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限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出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综上,在法律的限定下,业主不能以未装修入住新房而拒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