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邻居自己是一个官员,之前的时候在负责一个城市的建设项目,可是他在里边竟然动用私权谋取私利了,结果就被人家发现,他就申请复议了,只是中止了,一般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消除吗?

帮助10人 4.6w浏览 匿名 2019-11-07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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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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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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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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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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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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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以上是属于行政复议中止情形,望采纳。
    全文
    8 2020-09-30 16: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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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邻居的行政复议中止了,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消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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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止和行政复议终止区别有哪些
行政复议中止是可恢复的,终止是无法恢复的。行政复议中止只要中止原因消除之后就可以恢复,但如果是申请人死亡或者丧失复议的能力,且没有确认法定代理人参加的,满60日后仍未消除的就会变成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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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可以吗?
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可以,但是是需要等到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之后才能够进行处理,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暂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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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行政复议后怎么办?
中止行政复议后执法人员应及时的消除中止的原因,再来进行恢复案件的案件,中止之后的行政复议不代表着案件就结束了,同时恢复审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及时的通知双方当事人,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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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程序有哪些情形?
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程序可以申请人延期执行复议,或者案件外的人对复议的执行标的提出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况,可以中止复议程序,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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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怀孕可以申请复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离异之后,若意外得知自己已经怀有身孕,那么此时便可与前配偶进行深入且真诚的沟通,从而商讨是否需要提出复婚申请。
或者,待孩子出生以后,父母亦有权向对方提出子女抚养问题,要求其履行相应义务提供必要经济支持。
但须注意的是,一旦经过正式登记,便无法轻易撤回原有离婚判决,也无法恢复到原来的婚姻状态,除非当事人重新注册结婚。
面对以上状况时,具体的处理方式应当视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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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酒驾问题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
个人身份证以及有效的驾驶执照、行车证,以及由交通警察队伍开具的处罚通知单。
驾驶人员需要带着上述所列证件直接前往当地的交警大队进行相应的处理工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将处以暂时扣留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需缴纳一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如果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过处罚,那么在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十天以下的拘留,并且还要额外支付一千元至二千元的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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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中止是否正确?
不正确。首先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就只能够算是终止了行政复议的申请。因为当事人他如果发起了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最终把这个申请给撤回,那么就只能够是属于已经用掉了这次行政复议申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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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云南省生育假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享有共计98天的带薪产假。
然而,各个省级行政区制定的《人口发展计划及生育条例》会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延长。
例如,四川省的相关政策将孕妇的带薪产假延长了60天,即总计可休产假158天。
此外,对于进行纯母乳喂养的母亲,其产后的哺乳假期也会额外增加一个月,总计达到了188天。
对于那些在怀孕不足4个月时选择流产的女性员工,她们同样可以享受到15天的带薪产假;
而对于怀孕超过4个月后才选择流产的女性员工,则可以享受到42天的带薪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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