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咨询的公司要搬迁不愿意去有补偿金的问题,
1,应该要求将以前的补偿补起来;
2,公司要搬迁,那么你的劳动条件(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为此,可按下列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去总公司工作,就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了):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