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进、销售假药,前提必须是药品从正规渠道购进,(你可以追溯到卖家)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之内,(你没有超范围经营)合法销售,(没有异地经营)票、帐、货相符,一切手续、资料齐全。(药品验收必须是从外观看不出是假药)你可以收集全部,你守法经营的证据和从外观无法判断是假药的证据。(这是指零售药店,批发企业应该有药品检验设备和人员,进货验收不明确的应该检验)但是当地药监局是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74条的规定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安机关按《刑法》第140条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能证明自己合法、守法、无过错。认为当地药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药监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药监部门。受理申请行政复议的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处决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