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符合条件的可以就地补办。
一、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居住证。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三、三种情形不予受理:一是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三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