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是外省户口或本地户口迁出,能够销户提取。工人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范围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原由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1、提取人有效身份资料。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解决流程本人或另一半携带上述手续解决,由另一半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资料、结婚证。解决地点工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工人能够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申请解决;工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工人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解决。解决时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出3个工作日。增加说明
1、工人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欠还住房公积金借贷的工人不应予销户。
2、符合此情形的,办事处通常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允予提取或不允予提取的决定。
3、工人发生本项做法后,再次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两年内不得以相同借口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工人能够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组织开具的参保交费凭证的除外。
4、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工人提供的有关手续、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本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工人增加手续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却配合或申请手续不能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允予提取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