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定,开发商在合同商定的交房时限内将符合商定交付要求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做法。该合同商定的日子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用户共有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两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商定日子的,能够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商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隶属违约做法。依据《合同法》的有关限定,出卖人延时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能够商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商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量方法。
三、合同无商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量方法的,能够按照延时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组织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准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