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长期居住证,需要的材料:
一、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2.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提供房屋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社区中心出具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集体宿舍的,提供集体宿舍证明及该 宿舍房产权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及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3.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最近一年的缴费记录;(审核标准:申办当月正常缴费,前12个月内正常缴费累积满6个月,社保补缴不算)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要的材料:如出租人持有绿色房地产权证的(动迁协议不可使用) 出租房:房主本人,房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房地产权证原件 承租房:承租人本人,承租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 注意: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需先去村居委会开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三、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是:半年 ,不能积分,小孩不能在上海参加 中高考,上小学都困难; 长期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 ,可以积分 小孩上学有用;小孩能在上海参加 中高考; 注意:积分必须满足积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