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乡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一、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须凭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组织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组织住院,出院结帐时直接刷卡报销。询问电话:
84052039、84237046。
二、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组织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亲属带医药花费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花费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4、15号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花费。
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组织出具的病历及有关体检、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组织证明书,以及《黄岩区新型乡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议申请,经区新农合办审核准许后,其门诊医药花费(不包括支持疗法、辅助治疗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医药花费)能够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准则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四、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由确认定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不能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报销周期为经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4、15号新农合窗口受理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新农合业管中心稽查人员调查、审核,属实后予以报销;职责由第三方负责的,不予报销;住院患者自己也承受部分职责的,凭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4、15号新农合窗口报销自己承受部分的医药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