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报传销需要的证据如下:
(1)、组织者的身份信息。
(2)、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数。
(3)、传销组织中所构造的层级。
(4)、骗取财物的数量。
2、二0一0年五月七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3、《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扩展资料:举报传销的内容及正当方式:在向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二是投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要有具体的投诉请求和理由。投诉请求应当合理合法,并有充分的证据,如发票、保修证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产品质量状况难以确定的,应有由鉴定部门出具的意见书。三是发现问题要及时投诉,以免因为因超过时效而蒙受损失。没有使用涉嫌非法传销企业产品的社会群众,如发现所在地区或周围有涉嫌非法传销的行为,也应当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一般来讲,消费者进行举报和投诉主要采取电话和书信两种方式,随着电子信息网络的推广应用,电子邮件等也成为举报和投诉的重要方式。在举报内容的书写方面,要求字迹清楚、言简意赅,并分别载明被投诉方、投诉方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投诉日期以及投诉的要求、理由和相关的事实依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