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申请钦州公租房的受理流程如下:新申请户及家庭情况有变动的复核家庭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到所在居住地居委会领取相关申请表格填报。
(一)初审
1.申请人所在居住地居委会核实申请人的家庭居住情况、就业情况,并出具审核意见。申请人在本市保障范围内的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需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材料,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审核意见。
2.申请人提交材料至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进行初审。申请人在本市保障范围内的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提交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进行初审。申请廉租保障资格的家庭提交材料至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时,在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领取《钦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书》,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按照文件要求受理申请,经过民主评议、公示、审核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并打印纸质材料,申请人将审核材料交由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复核。
(二)复审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复核申请户的申请材料及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房产登记情况,同时按批次统一移交材料至钦南区、钦北区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收到材料后,统一对申请家庭的家庭经济状况出具认定意见。
(三)终审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汇集各部门审核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上报钦州市房产局进行终审、公示,公示通过的,由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告知申请人并进行资格登记造册,进入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轮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