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量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肯定花费为要求获到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违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做法。需从法律限定以及具体的运作模判断可否隶属传销。《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做法,隶属传销做法: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量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违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花费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花费,获到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违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量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违法利益的。传销的明显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事实上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无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事项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得到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法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