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事由是什么
[律师回复] 当事人要是想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有法定情形的。咱们分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来说。
先说国内仲裁裁决,要是被申请人能证明裁决有下面这些情况,经过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后,就会裁定不予执行。比如合同里没订仲裁条款,事后也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裁决的事儿不在仲裁协议范围内,或者仲裁机构根本没权力仲裁;仲裁庭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能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再看涉外仲裁裁决,要是被申请人能证明有以下情形,法院同样会裁定不予执行。像合同里没仲裁条款,事后也没书面仲裁协议;被申请人没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为不是自己责任的原因没法陈述意见;仲裁庭组成或者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不符;裁决事项不在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
还有一种情况,不管是国内还是涉外仲裁裁决,只要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法院都会裁定不予执行。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遇到仲裁相关问题,要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这样在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更有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