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员工仲裁未缴社保怎么办
[律师回复] 首先要明确对应的法律边界,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用工开始的三十天内就必须给员工办理社保登记,要是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征收机构会要求限期补缴,还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还不缴纳的,会被处以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很多公司碰到这类仲裁会以为补缴社保的事归仲裁委管,其实不是,社保补缴属于行政征收的范畴,劳动仲裁不会直接受理仅要求补缴社保的申请,一般会指引员工去社保行政部门投诉。但如果员工提出的是未缴社保带来的实际损失赔偿,比如没法用医保报销的医疗费、领不到的失业金这类,这类诉求是属于仲裁受理范围的。
接下来要根据员工的具体诉求分类处理仲裁程序。先仔细核对员工提交的仲裁申请内容,如果对方只提了补缴社保,你可以在答辩的时候明确提出这个诉求不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申请驳回申请。要是诉求里包含了损失赔偿,你要逐一核实这些损失是不是真实发生的,和未缴社保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提前整理好工资发放记录、用工时间证明这类相关证据备用。
处理这类纠纷优先走协商化解的路径,针对损失类的诉求,可以和员工谈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金额,签好正式的和解协议,尽量把事在仲裁阶段了结,避免后续被社保行政部门立案稽查,产生额外的滞纳金甚至罚款。要是后续社保部门还是接到投诉立了案,也别消极拖延,主动配合调查,优先把欠缴的社保本金补上,还有机会争取从轻处理,减免部分滞纳金或者罚款。
事情处理完之后还要及时做内部的合规整改,先把全公司所有在用工的人员情况全部梳理一遍,之前没缴、漏缴社保的员工,尽快统一补办社保登记,完成补缴。之后把社保登记纳入入职的必备流程里,新员工入职当天就确认社保参保相关的材料,从源头上减少后续的同类争议。
别想着靠和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来规避责任,这种协议从一开始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完全没有法律效力,根本没法帮公司免除补缴社保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