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北京2024年新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北京市育儿假期的相关细则规定如下: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条件并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妇,其子女未满三周岁之前,每位家长均可享受共计五个工作天的育儿休假.该休假期以每年子女年龄满周岁为基准进行计算.如有夫妻双方都需请假照顾幼儿的特殊情况,且经过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协商批准之后,他们有权对生育假的延长与育儿假的分配进行灵活调整.当女性主动减少生育假并放宽延长生育节时限时,对应的男性可以享受到更多的陪产假期;
然而,无论夫妻两人如何安排育儿假期,总计天数必须不能超过十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