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有无可能允许无理由退换
[律师回复] 商场存在允许无理由退换商品的可能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卖货,消费者收到商品起七日内能无理由退货,不过有几类商品除外,像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还有交付的报纸、期刊。
而该法对于商场实体店销售商品,没有强制要求无理由退换。然而商场基于经营策略、服务理念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可以自行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消费者无理由退换。比如商场为提升品牌形象、吸引顾客、增强满意度,可能推出超出法定退货范围的无理由退换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商场要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规则,并且遵守承诺。
要是商场拒绝履行承诺的无理由退换服务,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