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买断补偿金给多少
[律师回复] 大家平时常听到的买断工龄,在我国现行劳动法律里根本没有对应的法定概念。这类操作的本质,就是企业主动提出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给员工发放的相关补偿,对应的法定属性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这类补偿的核算有明确的法定底线。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要求,补偿金额直接和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挂钩,每工作满一整年就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满六个月但不够一整年的,直接按一整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只需要发放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里用来折算月份数的工资基数,是劳动关系正式解除前十二个月,员工的全部应得工资平均值,不是只算基础底薪,要把绩效奖金各类津贴补贴所有货币性收入全部纳入统计范围。
如果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已经超过工作地所在行政区上一年度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基数直接按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标准封顶核算,对应的补偿年限最高也只能按十二年计算,超出部分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但协商结果绝对不能低于前面说的法定最低标准。如果企业没有经过员工同意直接强制要求买断,还不肯按法定标准支付补偿,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员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企业主张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大家核算个人补偿金额的时候,可以把自身工作年限过去十二个月收入情况当地最新社平工资三个维度的数据结合起来计算,也可以直接向属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对应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