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完单位提出解约如何给补偿
[律师回复] 只要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法定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完全绑定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长。每工作满一整年,对应发放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整年,直接按满一年标准核算,发放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时长不足六个月的,发放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基数,要按劳动者的应发工资核算,不是扣除社保个税之后的到账数额,包含计时计件薪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劳动收入。如果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已经超过工作地直辖市或设区市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基数直接按当地职工月均工资三倍封顶计算,对应的补偿年限最高也不能超过十二年。
如果单位未经合法流程单方强行解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前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双方协商确定补偿数额、支付节点、离职交接细节后,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把各自权责固定下来。后续如果出现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