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崴骨裂不认定工伤应如何去赔偿
[律师回复] 收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不予认定工伤文书时,先把文书里写清楚的不认可工伤的具体理由逐字读透,别着急签字忽略里面的关键细节。
拿着这份结论如果觉得理由完全站不住脚,可以直接走后续的权利救济路径,不用再和原认定部门反复沟通耗时间。按照现行工伤保险相关法规要求,从你拿到这份文书的当天开始算,两个月的时间里你可以找做出该认定的社保部门所属的本级政府提交复议申请,也可以找上一级社保主管部门申请重新核查认定过程。你也不用必须先走复议流程,从收到文书当天起半年内,直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到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符合法定要求,起诉时可以明确请求法院撤销这份不合理的不予认定结论,同时要求原认定部门重新启动工伤认定程序。
如果所有法定程序走完,最终生效的结论还是确认不构成工伤,你再梳理自己受伤的实际场景。要是受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内,伤害是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你可以按照民事侵权相关法律规定,向直接造成你受伤的侵权人索要各类治疗康复的合理开销,包括看病挂号买药的费用、专人陪护产生的开支、往返医院的交通支出、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还有因为养伤没法正常上班被扣掉的全部合理收入。要是受伤完全是自身突发疾病或者非外力意外等自身原因引发,既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标准,也找不到对应的侵权责任人承担责任,你就可以正常走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通道,按医保政策享受对应的医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