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变更抚养权,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若想变更抚养权对方不同意,可收集法定变更情形的证据后向法院起诉。法定情形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且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
(二)起诉时准备充分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可证明对方健康问题,对方虐待子女的证据能证明其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意愿的表达可通过合适方式呈现。
(三)等待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等因素,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