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没有效力
[律师回复] 1.口头遗嘱符合法定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但需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若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等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即无效。
2.并非所有人都能成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具备见证资格。
3.若老人立口头遗嘱满足危急情况、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见证等条件,该遗嘱有效;反之则可能无效。
4.建议在立遗嘱时尽量采用书面或录音录像等形式,减少因口头遗嘱条件严格导致无效的风险。若情况紧急只能立口头遗嘱,要确保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并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及时以其他法定形式重新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