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经济补偿按什么规定给付多少
[律师回复] 经济补偿的计算和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具体来说,劳动者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就需要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来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单位就要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那赔偿标准要翻倍,也就是按照前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举个例子,小李在单位工作了三年零四个月,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 5000 元,那单位正常解除合同要支付给他 3.5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 17500 元;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就得支付给他 35000 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