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和医院这类特殊主体产生劳动纠纷后,走劳动仲裁的全流程,和普通企业用工纠纷的仲裁规则完全适用同一套劳动争议处理体系,不存在单独的特殊流程门槛。
你要留意仲裁时效的硬性时间红线,在法定时效期内整理好书面的仲裁申请材料,选离你上班提供劳动的地点最近的仲裁委提交,要是觉得那边处理麻烦,也可以直接选医院的登记注册地对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时除了签字的纸质申请书,还要按医院的数量多准备一份副本,同步附上能证明你和医院存在用工关系的材料,比如排班记录、工资流水,还有对应纠纷的相关凭证,不用特意凑复杂的格式,能说清事实和你的诉求就可以。
仲裁委收到你递过去的全部材料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规性核查,要是材料符合受理标准,会直接给你发送受理通知,要是不符合要求,也会给你寄书面的告知文件,写明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
仲裁委正式受理案件后,五天内就会把你提交的申请书副本送到医院那边,医院要在十天内提交对应的答辩材料,你和医院都要在仲裁委指定的时间段内提交全部佐证证据,逾期提交又说不出合理理由的材料,很可能不会被采纳。
开庭的书面通知会在正式开庭前五天送到双方手上,要是你没有合理的正当理由到点不到场,或者开庭中途直接自行退庭,仲裁委会直接按你主动撤回申请处理,要是医院出现这种情况,仲裁庭可以直接不出席庭审就给出缺席裁决。庭审过程里会逐一核对每份证据的真实性,双方可以就争议点各自表达意见,最后也能各自做补充陈述,整个过程里仲裁员会主动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居中调解。
要是双方能谈成一致意见,仲裁委会出具盖章的调解书,你和医院都签字确认后直接产生法律效力。没办法达成调解的,仲裁庭要在受理申请的四十五天内给出正式裁决,遇到事实特别复杂的案件,走审批流程后最多可以再延长十五天。这类劳动仲裁里大部分裁决都不是直接终局的,你要是对裁决结果不认可,收到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可以直接去对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十五天双方都没有起诉的话,裁决书就正式生效,要是医院不肯按裁决内容履行义务,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由司法机关督促其履行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