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律师回复] 受工伤后,能享受的待遇主要分为这几类。
先说医疗待遇。要是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这些费用就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还有伙食补助费。要是经过医疗机构证明,并且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和食宿费用,也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再讲讲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为工作受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过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接着是伤残待遇。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就能享受相应待遇。一级到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不用再工作,能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能按月领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单位会安排合适的工作。要是难以安排,单位就得按月发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自己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也可以,还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到十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合同,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后,如果职工因工死亡,他的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