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护理费多少钱一天标准,想了解家属护理费是否可报销?
[律师回复]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家属护理费需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若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护理费 = 护理人员日均收入 × 护理天数。需提供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来计算。
若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不同地区护工报酬不同,经济发达大城市可能 200-300 元 / 天,中小城市或经济欠发达地区大概 100-200 元 / 天。
护理期限原则上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年。护理人员原则上为 1 人,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参照确定护理人数。
家属护理费是否可报销需视情况而定:
社保医疗保险:通常仅报销住院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护理费用,且按比例报销。家属自行聘请护工的费用或超出医保目录标准的部分,一般无法报销。
商业医疗保险:取决于保险合同约定。若合同将护理费列为保障项目,且发票金额未超过约定保额、符合理赔条件,可能全额报销;若合同有报销限额、免赔额或免责条款,则无法全额报销。
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只要护理费发票真实且与工伤治疗相关,通常可按规定标准全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