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KTV做前台什么合同都没有签,刚十七周,我是未成年?
[律师回复] 您好,KTV 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本身是违法的。虽然 KTV 声称没有预支工资的制度,但总经理以个人名义借钱给你作为救急,这在性质上可能更倾向于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不过,由于这个预支工资是和工作关联的,并且在工作场景下发生,也可以看作是公司提前支付的劳动报酬。你已经为 KTV 工作了一段时间,预支的工资如果没有超过你应得的劳动报酬,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讲,你可以不用偿还。因为你付出了劳动,这部分预支工资可以视为提前支取自己的劳动所得。如果总经理能够证明这是纯粹的个人借款,并且有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明确备注为借款等),那么你可能需要偿还这笔借款。但在这种情况下,他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