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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金融合同诉讼推荐文章
社保滞纳金计算标准和规则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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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9
离婚房贷变更贷款人银行不同意的规定是什么
目前无法变更。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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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9
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怎么算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20倍×缴存时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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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9
退休金发放 账户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退休金发放账户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在每月的十号清账,会在十五日前将款项拨付到各养老金代发银行,从而再由银行发放到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账户,如果遇到特殊的情形是可以延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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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9
2024厦门失业保险金有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如下: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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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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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金融合同诉讼问答推荐
离婚诉讼状的书写
[律师回复]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罗时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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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主体和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区别是
[律师回复] 解析:民事诉讼主体及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虽是两个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的范畴,然而,究其本质,两者各自有着独特的内涵和外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即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诉讼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的个体,例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与者以及其他诉讼相关方等。相较之下,民事诉讼主体的范围更为广泛,他们不仅在诉讼程序中拥有诉讼权益和履行诉讼义务,同时也必须具备实施导致诉讼程序启动、变更或者终止的诉讼行为的权力。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下,能够被赋予诉讼主体资格的主要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以及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的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虽然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他们并不直接被视为诉讼主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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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依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之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一般设定为三年,即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三年内提起诉讼,均不至于导致胜诉权的丧失。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若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律图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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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由谁诉讼提出
[律师回复] 解析:在我国,对于涉及交通肇事行为的犯罪,相应的刑事诉讼程序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运作,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和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不受侵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凡出现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例,将由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向同等级别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交通肇事罪列入公诉案件范畴,这意味着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经辨识并判断其具有潜在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时,就应预先启动司法调查程序,进行预审立案;经过侦查取证,确证相关证据后,将案件移交至同等级别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在完成审查工作后,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向同等级别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由人民法院依据事实与法律,对案件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图呼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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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融资融券资格有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解析:在我国,上市公司申请再次进行融资活动时,必须遵循以下严格的条件限制:首先,公司的盈利能力需达到一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增发新股的要求是公司在过去三个会计年度中,扣除非经常性收益之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得低于6%;如果该指标低于6%,那么在发行当年,其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应当至少等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其次,公司的分红政策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无论是增发还是配股,都要求公司在过去三年内进行过分红;然而,对于发行可转换债券而言,则要求公司在过去三年尤其是最近一年内有现金分红的记录。第三,公司距离上次发行证券的时间间隔也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增发新股要求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曾进行过类似的融资行为;配股则要求公司在过去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未曾进行过类似的融资行为;至于发行可转换债券,目前尚未对此设定明确的时间间隔要求。第四,关于发行对象,增发新股的对象主要是原有的股东以及新的投资者;配股的对象则仅限于原有的股东;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对象既可以是原有的股东,也可以是新的投资者。第五,关于发行价格,增发新股的发行市盈率由中国证监会内部控制在20倍以内;配股的价格通常高于每股净资产,但又不能过高,原则上不应低于二级市场价格的70%,最终的定价还需要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则是基于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在此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第六,关于发行数量,增发新股的数量将根据募集到的资金数额以及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配股的数量不得超过原有股本的30%,在发起人能够全额认购的情况下,可以超过这个比例,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00%;最后,关于发行后的盈利要求,这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条件。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二)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律图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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