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是典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
法规。它主要包括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罚则等内容。
1、实体规范。凡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本体的法律,称为实体规范,或实体法。破产法的实体规范主要有:
债务人破产界限、
破产财产的构成和管理、破产无效行为及撤销权、破产
债务权的行使、破产宣告对法律行为的效力、别除权、取回权、抵销权、破产免责制度。
2、程序规范。凡规定实现实体法有关
诉讼手续的法律,称为程序规范,或程序法。破产法的程序规范主要有:破产案件的
管辖、破产申请与受理、
债权人会议、和解程序、破产宣告、
破产清算、以及破产程序终结等制度。
3、罚则。主要规定对破产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处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