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必备资料
1、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报告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若为股份制企业的须提供董事会决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原
土地使用证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过户后
房屋所有权证,属于在建工程的提供房屋建设工程开发投资额25%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份(原件需在窗口核对)。
5、以协议方式交易的,提供转让协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以招、拍、挂方式交易的,提供招、拍、挂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复印件3份;由法院裁定的,提供法院裁定书、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6、需要测绘的提供宗地测绘资料原件3份(含地籍调查资料)。
7、属在建工程,须事先征求市规划部门意见,提供规划意见及规划红线图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8、受让方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3份。
9、地名有变动时,提供地名办出具的门牌号码证复印件3份。
10、土地登记申请表、土地登记委托书和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2份(可在www.hzland.com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1
1、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1
2、
土地出让合同1份(复印件)。1
3、土地
契税缴付凭证第六联原件1份。
(二)地使用方式变更办理时限:受理后15个工作日(其中转让处置程序6个工作日,土地登记9个工作日,不包括登记公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