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清算组组成情况: 包括
清算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姓名及产生的程序。
二、通知和公告
债权人的情况: 包括公告的次数,公告的时间及刊登公告的报纸名称。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 应将
企业清算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附后。
四、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 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企业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账户。
五、债权、
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
清收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
六、企业剩余
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情况: 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应由全体
出资人按
出资比例分配。
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九、清算组成员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