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但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同居关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
同居且符合
结婚条件的,构成
事实婚姻,而之后都称之为同居关系;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
离婚;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
孩子抚养权、
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同居关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既然同居关系与登记婚姻都是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应同等对待,即同居关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到民政部门办理或到人民法院
诉讼。但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同居关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
解除同居关系最好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就是“如何解除同居关系”以及“同居关系要怎么样解除”的全部内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同居关系是由于当事双方或一方,对
婚姻法、对
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重,有条件登记也不愿意去登记形成的。但是不管原因为何,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如果发生了
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最好是咨询一下专业的
婚姻家庭律师,应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