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经济补偿如前所述,
代缴社保的情形下,不管是用人单位主动代缴还是异地用工时
劳动者的要求,劳动者是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并获得
经济补偿金的;
(二)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存在障碍
比如上海的公司,在广州委托第三方代缴纳社社保,发生了
工伤。但在认定工伤时,因为实际用人单位并没有缴纳社保,而缴纳社保的单位又不是用人单位,所以工伤可能不会赔付,如此则工伤费用还是由真正的用人单位承担;
另外,有一些地方非常严格,
公司注册地和社保缴纳地不一致,可能也会是拒赔的法定理由;
(三)待遇差额
比如在上海的用人单位由第三方在广州代缴社保。因为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假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因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又高于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则可能要求补足差额;
(四)双重缴纳社保
建立
劳动关系,未由真正的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则可能发生社保行政部门责令补缴的问题,至于用人单位在异地找第三方代缴的事实,因各种原因,比如各地社保基金充盈的需要,可能就不会理会。
综上所述,社保代缴是否合法及法律责任倾向于不合法,甚至有些地方明确要清除这块灰色地带。实际上代缴社保的单位涉嫌的是
伪造文件骗取社保,机会后
行政处罚和
刑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