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刑法第414条)【4】【12】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行为的;
3.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12】)
用户匿名提问后,由律图真人律师解答。用户问题和律师解答内容经过3轮严格审核,保障内容的真实、可靠、有效。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查看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