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不够
伤残辞职没有工伤方面的
赔偿。 一、
工伤待遇 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经过
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达到等级,不构成伤残,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
停工留薪期待遇。即治疗工伤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好和劳动能力
鉴定费;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未到达
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并无工伤方面的补偿。 二、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 工伤职工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条件与普通
劳动者无异。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工伤职工可以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其中,按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应当按照其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