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出粗屋注意的问题要明确的约定交房的时间和
延期交房的
违约责任不要只在
房屋买卖合同中作简单的约定,
租赁合同终止后,卖方交付房屋。还
要约定卖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因为租赁
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以各种理由不按期腾
退房屋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这一点我们要注意。要明确约定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如果承租人未腾退房屋,卖方负有请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的义务因为就租赁合同而言,卖方是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租赁合同的相对人;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卖方有按期交付房屋的义务。要明确约定买方保留一部分
购房款,待房屋交接后再支付因为卖方办理完
产权过户后,可能人都很难以找到,但是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卖方的多项义务尚未履行。未来购买出租中的房屋要分清房屋出卖行使的是所有权,
房屋出租行使的是
使用权,这两者并不冲突。另外,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出租和房屋买卖的关系,以及
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规则。